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75

75.在木星,灵人能

75.在木星,灵人能与人说话;但反过来,人不能与灵人说话。人在接受教导的时候,只说一句话,他不再这样做了。他不可告诉任何人有一个灵人曾与他说话;否则,他以后会受到惩罚。当这些木星灵与我在一起时,他们一开始以为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在一起;但当我反过来和他们说话,并且他们看见我正想着公布这些事,因而告诉其他人我的经历,而这时他们没有被允许惩罚并教导我时,他们意识到他们与另一个人在一起。

属天的奥秘 #4927

4927.“因此给他

4927.“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”表它的性质,也就是说,真理与良善表面分离的性质。这从“起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起名”是指性质(144, 145, 1754, 1896, 2009, 2724, 3006, 3421节)。性质本身由“法勒斯”来表示,因为在原文,“法勒斯”表示一个“缺口”。

属天的奥秘 #1316

1316.“看哪!这
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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